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线下测试

单招考试科目
  • 文化素质测试200分: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全部为客观题,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各占100分
  • 专业技能测试230分:春季高考统一技能测试
综评考试科目
  •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以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的考生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为准,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和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研究分析(含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科目)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共200分。学院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赋分
  •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职业适应能力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全部为客观题,满分20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心理、逻辑、疫情防控、学生学习以及未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录取规则

(一)录取控制线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普通类专业分别按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单列,单独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在同一专业类别中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所报专业类别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该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任何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4.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5.退役军人类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1.在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学院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该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4.未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能力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5.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