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线下测试(若因不可抗力,无法组织线下测试,将调整为线上测试,请考生随时关注招生信息网通知)

单招考试科目
  • 文化素质测试200分:语文、数学、英语,闭卷笔试
  • 专业技能测试230分:春季高考统一技能测试
综评考试科目
  •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评价
  • 素质测试成绩200分:语文、数学、英语,闭卷笔试
录取规则

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可被录取,有任意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需要参加面试方可被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需要参加素质测试方可被录取。单独招生不跨专业类别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所有专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所有考生按照考生类型及其报考的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一类专业:护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第一志愿专业按总成绩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按本条中“总分相同录取原则”录取。未被录取考生按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录取。如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剩余招生计划调入第二类专业使用。

第二类专业:第一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先录取控制线上的第二类专业考生,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一志愿未被第一类专业录取的考生按第二志愿及调剂志愿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不予录取,如总计划已满不予录取。

2、总分相同录取原则:如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