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时间:2月27日至2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线下测试
单招考试科目
- 文化素质测试200分: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面试50分
- 专业技能测试230分:春季高考统一技能测试
综评考试科目
-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 考生素质测试:学院按照培养目标和专业能力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缴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12日-2月15日登录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sdcet.edu.cn/)缴纳考试费:单独考试招生170元/人,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50元/人,综合评价招生120元/人(参照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录取规则
(一)单独考试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全省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分数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顺序排序,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如果成绩均相同视为同分同位次。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退役士兵单招计划单列,根据仅限退役士兵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分数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院考核成绩总分顺序排序,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如果成绩均相同视为同分同位次。未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