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考试方式:线下测试
单招考试科目
- 文化素质测试200分:形象展示、语言表达、文化知识、专业潜质四个部分,每人6分钟。
- 专业技能测试230分:春季高考统一技能测试
综评考试科目
- 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30分:根据2月24日-25日下载的报考我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评价,评价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 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主要考察形象展示、语言表达、文化知识、专业潜质四部分
录取规则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1:1.05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参与录取。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调剂后剩余计划学校将进行核减,转入山东省普通招生考试计划。
3.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对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第一专业最低录取分,依据第二专业志愿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如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未填报第二志愿专业或未被第二志愿专业录取,则给予退档不进行调剂或增计划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如有剩余计划则增加计划录取,如无剩余计划则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4.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专业的录取原则:对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全额录取。
5.退役军人单独划线录取。根据退役军人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按照1:1.05划定录取资格线。报考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则增加计划录取,如无剩余计划则依次比较第一、第二、第三评委成绩进行录取。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对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全额录取,未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6.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任意一项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文化素质考试缺考任意一项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资格,不再参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