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25号)要求,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 (文东校区)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管理工作和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委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学院教务处负责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组织、命题、阅卷等考试考务相关工作。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我院2026年单独招生计划530人,其中,普通类计划480人,运动专长类招生计划20人,退役军人类计划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dcmc.edu.cn/)或微信公众号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另行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招生考试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报名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须合格。
3.考生需在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4.报考运动专长专业的考生运动项目要求为:足球。
运动专长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前)。
凡参加2026年运动专长相关专业报名的考生务必于2026年2月20日前联系我院负责教师,根据要求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sdcmc2008@163.com。我院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者获奖花名册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名次进行核对,符合审核要求并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参加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擅自报考者,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审核联系人:王老师、尚老师,电话:0531-82940869。
5.身体裸露处有明显疤痕、纹身及肢体残疾,不宜报考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以免影响就业。
第十五条 报考时间及方式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2月27日,逾期不再办理。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登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dcmc.edu.cn/)点击“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报名入口”报名和选报专业。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点击“2026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进行报名,选择“1419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报考我院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我院招生专业对应专业类别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s://www.sdcmc.edu.cn/)。
第十六条 缴费
2026年单招和综合评价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1.缴费方式:登录我院官网(网址:https://www.sdcmc.edu.cn/)缴纳考试等相关费用。我校2026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缴费时间:2026年2月28日15点至3月2日10点,考生务必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报名成功后,再登录学院官网,根据缴费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方式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缴费结束后,不再补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考试工作
1.单独招生(普通类)
(1)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暂定2026 年 3 月7 日—3月 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注: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2.单独招生(运动专长类)
(1)综合成绩分值430分,包括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值200分)、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分值230分)和运动专项测试分值100分。
(2)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暂定2026 年 3 月7 日—3月 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注: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4)运动专项测试。考试方式为现场测试,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现场核对;根据运动项目比赛成绩审核要求对考生比赛成绩现场审核,具体测试方案将在学校官网上发布;分值100分。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运动专项测试方案(包括测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未按时参加运动专业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暂定为 2026年 3月7 日—3 月 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综合评价招生
(1)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考试方式为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30%,素质测试成绩占70%。
(2)综合素质评价与素质测试同时进行,时间暂定为 2026年3月7日—3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安排
缴费成功后,考生在3月5日-3月6日登录我院官网,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准考证进场考试。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规定时间、考场按时参加考试。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未按准考证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考试,造成无法入场考试,责任由考生负责。
4.命题、考试与评卷
学院建立校内外考试专家信息库,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和测试。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5.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获得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报名成功后,申请免试录取的单独招生考生请按规定于2026年2月27日之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寄送至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文东校区),同时将上述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cmc2008@163.com。学院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1)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普通类):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排序,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文化素质测试8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运动专长类)运动专项成绩合格者具备录取资格,运动专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计算得出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退役军人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的退役军人考生不予录取。
(4)综合评价招生:以所有参加考试的综评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50分),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5)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在保障考生权益的前提下,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及专业间调剂使用。
(6)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最终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3.确定拟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4.凡已被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书,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5.按教育部规定,对于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6.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和男女比列:招生外语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日语,考试内容如有外语考试,需考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选择;我院招收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2)报名、缴费成功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3)考生应保留纸质单招或综评准考证、考试承诺书,入学时资格审核用。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3.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考生对考核、录取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可进行申诉。
监督、申诉电话:0531-61326629。
第二十条 成绩复核及申诉
1.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教务处,电话0531-61326633。
2.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1-61326668。
收费、退费及资助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学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与统考学生一起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日期来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自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及我省招生规定对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档案材料、专业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
第二十四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 对复测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所有考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均按照学校相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任何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凡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信息网(www.sdcmc.edu.net)为发布招生信息唯一官方网站,其他网站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以网上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2940869;88592253;61326668;61326666
招办传真:0531-82940865
学院网址:https://www.sdcmc.edu.cn/
招生办公室邮箱:sdcmc2008@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
邮编:250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