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 文

一、考试命题范围

命题范围包括语言文字运用、文学文化常识、经典诗文、现代文阅读等方面,主要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等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语言文字运用

1.汉字

正确识记常用汉字的字音字形,规范书写常用汉字。

2.词语

正确使用常用词语(包括成语),理解常用词语的意义和使用场景。

3.句子

正确辨析句子结构,准确理解复杂长句的含义。辨识和改正病句,如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构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等。

4.修辞

辨析并正确运用常见的修辞方法,如比喻、比拟、借代、夸张、排比、对偶、设问、反问等。

5.标点符号

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二)文学、文化常识和经典诗文

1.作家作品

识记中国重要作家的生活时代、代表作及出处;外国重要作家的生活时代、国别及代表作。

2.文化常识

识记常见的文化常识。

3.文体常识

识记常见的文体和相关的文体常识。

4.诗文欣赏

识记常见的诗文名句,理解诗歌的意象、语言、表现手法和思想内容。

5.文言常识

理解常见文言实词虚词意义与用法,理解基本的文言语句。

(三)现代文阅读

1.理解文中的人物、事件、事例、观点、态度和情感。

2.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划分层次,概括要点,理解重要句子的含义。

3.鉴赏作品形象、语言和表现手法,评价文章的思想感情和作者的观点态度。

数 学

一、代数

(一)集合

1.考试范围:集合的概念,集合的表示方法,集合之间的关系,集合的基本运算,充分、必要条件。

2.考试要求:

(1)理解集合的概念,掌握集合的表示方法,会判断元素与集合、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掌握集合的交、并、补运算。

(2)能正确地区分充分、必要、充要条件。

(二)不等式

1.考试范围:实数的大小,不等式的性质,区间,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的解法,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

2.考试要求:

(1)理解不等式的性质,会用作差比较法比较两个实数(代数式)的大小。

(2)理解区间的概念。

(3)会解形如|ax+b|≥c 或|ax+b|<c 的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

(4)会解一元二次不等式。

(5)能利用不等式的知识解决有关的实际问题。

(三)函数

1.考试范围:函数的概念,函数的表示方法,函数的单调性、奇偶性。一次函数、二次函数的图像和性质。函数的实际应用。

2.考试要求:

(1)理解函数的有关概念及其表示方法。

(2)理解函数的两要素,会求一些常见函数的定义域,会根据对应法则求函数值。

(3)理解分段函数的概念。

(4)理解函数的单调性、奇偶性的定义,掌握增函数、减函数及奇函数、偶函数的图像特征,会判断(证明)函数的单调性、奇偶性。

(5)理解二次函数的概念,掌握二次函数的图像和性质,会求二次函数的解析式。

(6)能运用函数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四)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

1.考试范围:指数的概念,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指数函数的概念,指数函数的图像和性质。对数的概念,对数的性质与运算法则。对数函数的概念,对数函数的图像和性质。

2.考试要求:

(1)掌握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能利用计算器求实数指数幂的值。

(2)理解对数的概念,理解对数的性质和运算法则,能利用计算器求对数值。

(3)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概念,掌握其图像和性质。

(4)能运用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五)平面向量

1.考试范围:向量及有关的概念,向量的线性运算(向量的加法、减法、数乘向量运算)。向量直角坐标的概念,向量坐标与点坐标之间的关系,向量的直角坐标运算。向量夹角的定义,向量的内积,两向量垂直、平行的条件。

2.考试要求:

(1)理解向量及有关的概念,掌握向量加法、减法和数乘向量运算。

(2)掌握向量夹角的定义、内积的定义和性质。

(3)掌握向量的直角坐标表示及运算。

(4)会判断两个非零向量是否平行、垂直。

(5)能利用向量的知识解决相关问题。

(六)数列

1.考试范围:数列的概念。等差数列及其通项公式,等差中项,等差数列前n项和公式。等比数列及其通项公式,等比中项,等比数列前n项和公式。

2.考试要求:

(1)理解数列概念,理解数列通项公式、前n项和公式的含义。

(2)掌握等差数列和等差中项的概念,掌握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及前n项和公式。

(3)掌握等比数列和等比中项的概念,掌握等比数列的通项公式及前n项和公式。

(4)能运用数列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三角与三角函数

1.考试范围:角的概念的推广,弧度制。任意角的三角函数(正弦、余弦和正切)的概念,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三角函数的诱导公式。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正弦型函数的图像和性质。已知三角函数值求角。和角公式、倍角公式。正弦定理、余弦定理及三角形的面积公式。三角计算的应用。

2.考试要求:

(1)理解任意角的概念,理解终边相同的角的集合。

(2)理解弧度制的概念,掌握弧度与角度的换算。

(3)理解任意角的三角函数定义,掌握三角函数在各象限的符号。

(4)掌握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

(5)会用诱导公式化简三角函数式。

(6)掌握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

(7)掌握正弦型函数的图像和性质,会用“五点法”画正弦型函数在一个周期上的简图。

(8)掌握和角公式与倍角公式。

(9)掌握正弦定理和余弦定理,会根据已知条件求三角形的面积。

(10)能综合运用三角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立体几何

1.考试范围:多面体、旋转体和棱柱、棱锥、圆柱、圆锥、球的概念。三视图,直观图的斜二测画法。柱体、锥体、球的表面积和体积公式。平面的表示方法,平面的基本性质。空间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位置关系。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平行和垂直的判定与性质。

2.考试要求:

(1)了解多面体、旋转体和棱柱、棱锥、圆柱、圆锥、球的概念,理解直棱柱、正棱锥的有关概念。

(2)理解几何体的三视图,掌握直观图的斜二测画法,能根据三视图绘制简单几何体的直观图。

(3)会求直棱柱、圆柱、正棱锥、圆锥和球的表面积,会求柱体、锥体、球的体积,并会求简单组合体的表面积和体积。

(4)理解平面的基本性质。

(5)理解空间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位置关系。

(6)掌握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平行和垂直的判定与性质。

四、平面解析几何

1.考试范围:两点间的距离公式和线段的中点公式。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直线的点斜式方程及斜截式方程。直线的一般式方程。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点到直线的距离。

2.考试要求:

(1)会求两点间的距离和线段的中点坐标。

(2)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会求直线的斜率,掌握直线的点斜式方程、斜截式 方程以及一般式方程。

(3)会求点到直线的距离,掌握两条直线平行与垂直的条件。

五、概率与统计

1.考试范围:样本空间、随机事件、基本事件、古典概型、概率的概念,互斥事件及其概率的加法。总体、个体、样本、样本容量的概念,随机抽样(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分层抽样)的方法。极差、组距、频数、频率等概念,频率分布表与频率分布直方图,用样本的频率分布估计总体分布。样本平均数、样本方差、样本标准差的定义,用样本的数字特征估计总体的数字特征。

2.考试要求:

(1)了解样本空间、随机事件、基本事件、古典概型、概率的概念及概率的简单性质,会求简单随机事件的古典概率,会求互斥事件的概率。

(2)理解总体、个体、样本、样本容量的概念,理解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的概念,并会解决简单的抽样问题。

(3)理解频率分布表与频率分布直方图,能根据频率分布直方图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

(4)理解样本平均数、方差、标准差的概念,会用方差、标准差判断数据的离散程度。

(5)能运用概率、统计初步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常 识

《常识》考试大纲作为评估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重要工具,旨在通过全面考核思想道德与政治素养、社会常识、职业素养与心理素质、法律知识等多个方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其成为拥有广博知识、扎实技能、良好心理素质及法治意识的复合型人才,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未来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一、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

(一)基本要求

本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道德认识以及道德行为情况。在政治素质上主要考查学生是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在道德认识上主要考查学生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否能够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行为上主要考查学生自身是否能判断正确的道德行为,同时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情操,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基本要求。

(二)考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能够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以及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方面的主题和特征;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相关知识和内容;理解和掌握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和就业的关系。

2.思想道德修养: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事物的发展实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真理的实质、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利己与利他的关系、时间和认识的关系,理想和奋斗的关系;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掌握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人生目的。

二、社会常识

(一)基本要求

本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基本常识、语言理解、历史常识、地理常识等内容。考查考生应具备应知、应会的基本品质、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1.基本素质:熟悉文学知识、艺术修养、科技常识、地理常识、历史常识等人文科学常识和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常识。

2.基本能力:

(1)理解与沟通协调能力:考查理解性阅读、把握语言表达与沟通方式,针对学习、生活中的任务,能够清晰定位角色,准确传达观点,有效及时交流;遵循人际交往中的礼仪规范、促进团队间合作等能力。

(2)审美能力:基本的艺术感受、想象、比较、欣赏与评价能力。

(3)创新思维能力:掌握数字信息解读、数字运算等知识考查运用逻辑推理来判定解决问题的建议、结论和方法的优缺点的能力。

(4)应用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运用调查、搜集、分析等方式方法,对事物进行观察、辨别,进而概括、判断和剖析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三、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

(一)基本要求

本科目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社会能力,以及心理素质提高和心理健康的维护。在职业素养上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素质意识,是否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择业观以及终身学习的理念,锤炼自己的职业技能,不断增强社会能力的自觉性,做好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的准备。在心理素质上主要考查学生对心理特点、心理品质和心理行为等基本内容的理解,能够正确认识角色转变、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价,不断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心理适应能力。

(二)考试内容

1.职业素养

(1)了解职业的产生、演变和职业的多样性等基本内容;熟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本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及要求;掌握或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业务规范,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

(2)分析和判断自己的职业兴趣和能力专长,把握自己对未来学习、工作的适应性,明确具备的相关职业素养,探索所报考专业群所面向的职业岗位。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并以此规范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为将来的学习和工作奠定基础。

2.心理素质:包括人格特征、自我意识探索、情绪调控、意志锻炼、气质修养、个性塑造和学习指导等方面,对自己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清晰认识,更好地发挥自身潜能;增强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情绪的调节能力、对新事物和新环境的适应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情感素质,增加生活幸福感,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法律

(一)基本要求

本科目主要测试学生的基本法律知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在基本法律知识和常识上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法律知识的学习程度;在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上主要考查学生对法律制度的重视、遵守和自觉执行情况;在法治思维上主要考查学生对运用法律知识判断、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1.法律基础:考核对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的理解,对中国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以及对法律概念和法治意义的思考。

2.社会热点分析:关注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电信诈骗等热点问题;注重对自身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具备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批判性法律思维能力。

3.国情以及国际视野:聚焦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关心基本国策以及时事国际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