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学校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50个(含运动专长计划10个),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个。
注: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和报名流程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1.2025年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完成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均含)报名,方具备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报名资格。
3.已经通过山东省2025年夏季高考统一报名,且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科目(语文、外语、数学、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政治、信息技术等十门)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方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4.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健美操、啦啦操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5年2月1日前)。
5.关于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第十二条 报名流程
1.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5年2月18日-2月21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学校和专业。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后,登陆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wut.cn/)填报个人信息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我校2025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委价格〔2024〕58号)要求执行。
3.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5年2月10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sd13387@126.com。
注:考生需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需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4.免试考生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wut.cn/)下载《2025年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复印件材料(1式2份)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sd13387@126.com。(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资格确认
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志愿和在我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须即时留存《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承诺书》及确认相关考试信息,承诺书本人签字确认后,待新生报到时统一上交。
第六章 测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测试办法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除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个专业采取线下笔试(占比50%)+线下面试(占比50%)外,其他专业“文化素质考试”均为线下笔试(占比100%)。考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1日—3月3日。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高校。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通过研究分析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通过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客观评价赋分,折算入总成绩,占比40%;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比例60%。“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除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个专业采取线下笔试(占50%)+线下面试(占50%)方式外,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线下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1日—3月3日,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3.运动专长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我校将于考试前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各招生专业的素质测试说明。测试说明包含各专业的测试内容及要求、测试形式及成绩比例构成等。
4.考试评卷。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考试保密要求组织命题;成立由教务处、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考务小组,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成立评卷小组,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5.考试要求。考试均为线下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wut.cn/)和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平台相关信息,查询相关考试要求。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单独招生(普通类)。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考试,并同时取得两个考试成绩,方可取得录取资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线上同分考生,首先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技能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线上同分考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4.计划调整。录取过程中,各专业计划缺额可相互调剂,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使用。
5.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wut.cn/)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一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不再接受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的申请。
第十七条 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633-8109215。
第七章 人才培养方式和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学制三年,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本人须对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九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收(退)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校外人员进行代理招生与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独考试招生信息以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wut.cn/)发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8109079